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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

定制家具没人安装货款进了谁的腰包

该业务经理已向警方自首,目前已知由他经手的“购买合同”有十几份,涉及货款28万余元家居公司负责人:是该业务经理的个人行为,与公司无关律师:职务行为,后果应由公司承担
有了自己的小家后,鲍女士在一家全屋定制门店定制了橱柜和衣柜,准备把家里装得又温馨又好看。
但几个月过去了,房子什么都好了,就差柜子了,一问却得知:当初与她接洽的业务经理涉嫌诈骗,以门店名义与她签订合同,钱却进了业务经理自己的腰包。河南商报见习记者张逸菲
定制家具的货款,全都进了业务经理的腰包
鲍女士说,自己7月14日在郑州市博兰迪家居长通路店,通过该店业务经理崔先生提供的刷卡机缴纳了订金,随后又在7月21日、8月7日缴纳了一共4.5万元的货款。鲍女士收到了3张POS机刷卡单。崔先生告知她,公司会从7月14日起算,在45天之内进行入户安装。
可是到了8月底,眼见就到了合同约定的最晚的送货安装时间,鲍女士的弟弟院先生给崔先生打电话,崔先生以“工人家里发洪水,赶到家里去救援”为由,推迟到3天后安装。
之后两个月内,院先生多次与崔先生联系发货,崔先生都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。院先生这才觉得不对劲儿:“在催货期间,我去了店里,补上了7月份的购买合同和收据,可是合同上没有这家公司的公章。”院先生向崔先生提出疑问,崔先生却以“我们这边财务都不盖章”为由,搪塞了过去。
10月21日上午,院先生联系上了博兰迪家居的法定代表人武先生,这才得知,自家的订单从始至终没有进厂家进行生产,也就是说,崔先生的销售是个人行为,与店面没有任何关系。
“刷卡时我注意到,刷卡单显示的户名不是博兰迪,而是另外一个名字,当时我问了崔先生,他说这个刷卡机显示的公司也是他们店的。”院先生对河南商报记者说,“但是听到武先生的话我们不理解,什么叫这是崔先生的个人行为?我们来店里选购东西,崔先生负责接待,店内设计师也一直跟我们有沟通,他是代表了公司形象和部分职能的。”
公司负责人:合同订单没盖公章,公司并不知情
10月24日,记者来到博兰迪家居长通路店,在现场了解到,不只是院先生和鲍女士,目前知晓的经崔先生手的“购买合同”已有十几份,涉及货款28万余元。
武先生表示,他和消费者都被崔先生骗了,崔先生用自己私人办理的刷卡机进行货款收取,并没有走公司的账。
“没有走账,工厂就出不了单子,客户自然收不到货啊!”武先生解释道,崔先生是以博兰迪公司的名义进行诈骗,他偷取了另一名业务经理的订货单据本,与他负责接待的客户进行买卖,所有合同上并没有公司的公章。
消费者与武先生交涉时,他说:“崔先生在21日自首后,案件转交到了经侦大队,目前我们想出的解决方案有几个:第一,崔先生自己筹钱还大家的款;第二,由崔先生的几个朋友作为担保人向我作出担保,对他们的资产进行财产保全,而我在收到担保后,立刻按照顺序给工厂下单,安排发货。”
武先生还说:“你们放心,现在崔先生已经投案,警方一定会给大家一个结论,目前第二种方案可能性最大,我们也希望尽力弥补大家的损失。”
律师解读
店员在店面实施欺诈行为,店面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?
上海市协力(郑州)律师事务所刘棒律师认为,崔某与消费者签订销售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职务行为,该合同法律后果应由博兰迪家居有限公司承担。至于公司遭受的损失,可在事后向崔某追偿。
 
“尽管合同未加盖公司印章,且合同落款部分甲方只有崔某的签名,家具款也是通过崔某个人POS机支付,但合同首行的甲方是河南博兰迪家居有限公司,且崔某身份系该公司业务经理,故消费者有足够理由善意地相信崔某的行为是在执行职务。”刘棒律师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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